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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在第三個全國生態日即將來臨之際,西安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與濟南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西寧鐵路運輸法院、銀川鐵路運輸法院等4家集中管轄黃河流域環境資源審判的鐵路法院,共同舉辦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機制建設活動,簽署了《黃河流域環資審判集中管轄鐵路法院司法協作協議》。
《協議》聚焦多元共治、業務交流、生態修復、執行協作、審判協作、信息共享等方面,明確了協作目標,進一步加強協作法院在立案、審判、執行、調研等環節的協作交流,統一裁判尺度,提升審判質效,形成司法保護合力。
以審判執行協作為例,《協議》簽署后,對于涉及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生物多樣性保護等跨行政區域的環境資源執行案件,協作法院將加強跨區域執行聯動,共同推進跨區域生態環境修復、勞務代償、第三方治理、金錢賠償等事項的落實。為確保司法協作目標的實現,《協議》還設立了一系列保障機制,包括搭建黃河流域環境資源審判信息共享平臺、構建環境資源案件法律適用疑難問題探討以及環境資源案件執行協作機制等。
“我們將結合黃河流域生態特點和案件實際情況,共同探索黃河流域省際合作和流域治理新路徑,形成全方位、一體化的司法保護格局,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西安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副院長王琪軒表示,此次系沿黃鐵路法院集中管轄環境資源案件以來,首次在沿黃鐵路法院系統內構建覆蓋黃河全流域的司法協作網絡,對于助力黃河流域大保護、大治理具有積極意義。
5家鐵路法院還聯合發布了《加強黃河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倡議書》,聚焦深化協同、創新舉措、普法宣傳等8個方面,呼吁社會各界參與黃河保護。(群眾新聞記者 陶玉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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