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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日前印發《西安市住宅工程“先驗房后收房”工作指南》。自9月1日起,全市行政區域內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新建住宅項目,將全面實施“先驗房后收房”制度。
在信息公示方面,商品房銷售時,建設單位應將質量信息公示、業主查驗等相關活動及業主權益告知業主。“質量信息公示是指建設單位在住宅工程的銷售、施工、驗收、交付等階段,按工程進度、分批次公示工程質量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的行為。”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住宅工程質量信息要通過企業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向業主公示,并制作二維碼,便于業主實時查詢。
同時,建設單位銷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房的,應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標準等是否與樣板房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商品房應與樣板房一致。
在分戶驗收方面,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監理等單位,對每戶住宅及相關公共部位的觀感質量和使用功能等進行檢查驗收,建立驗收“一戶一檔”電子檔案,并出具驗收合格證明。作為實施分戶驗收第一責任主體,建設單位對分戶驗收的組織、實施、驗收結果及后續維保承擔全面責任。分戶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業主查驗及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屬地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不得出具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此次實施的“先驗房后收房”制度,正式將“業主查驗”納入收房前的法定環節。在分戶驗收后、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組織業主對其所購商品房進行質量查驗。業主查驗遵循自愿原則,可邀請或委托他人參與查驗。(記者 陳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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